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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

中国之法的精神

其实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,我自己都觉得迷惑了,因为根据自古以来的习俗,似乎在中国从来没有将法律当作一项必须的规章来执行的先例。或许有,但因为我孤陋寡闻而不知吧,其实从某个方面来说,我宁愿是因为自己孤陋而不知。


在正式开始说这件事之前,我想先分享毛泽东曾经在三个不同会议上发表过的讲话摘选。


“我们有不少同志,就是迷信宪法,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,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。我从来不相信法律,更不相信宪法,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。国民党有宪法,也挺当回事,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?我们党没有宪法,无法无天,结果不是胜利了吗?……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,可是,建国后,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,以及中国知识份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,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,巩固党的领导,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。制定宪法,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,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。” 

“当然啦,宪法制定是制定了,执行不执行,执行到什么程度,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。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,执行宪法。” 


——1954年,在宪法讨论会上的发言




“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,民法和刑法那 一类法律都不需要了。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?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,我也记不得。……我们每个决议都是法,开会也是法……我们主要靠会议,一年搞四次 会。大跃进,就没有时间犯法!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。”


——1961年,在北戴河协作区主任会议上的讲话

“世上本无事,洋人自扰之。没有宪法的社会,是最好的社会。中华五千年,从来没有宪法,也没见什么损失嘛!汉唐强盛,有宪法吗?满清准备玩宪法,结果亡的更快。教训是深刻的嘛!可我们有不少同志,就是迷信宪法,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,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。我从来不相信法律,更不相信宪法,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。国民党有宪法,也挺当回事,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?我们党没有宪法,无法无天,结果不是胜利了吗?所以,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,是要亡党的。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,可是,建国后,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,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、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惨国情,为了争取时间,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,巩固党的领导,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。制定宪法,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,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,在不得以而为之的情况下,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,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,坚持党的领导。当然啦,将来如果有一天,条件成熟了,有人提议废除宪法,永远不要制定宪法,我会第一个举手的,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。公安机关不是汇报说国民党很难抓吗?我看,到了一定时候,他们会自己跳出来的,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!

当然啦,宪法制定是制定了,执行不执行,执行到什么程度,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。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,执行宪法。如果没有我们党的领导,谁会执行现在这部宪法呢?有人不是说,敌对势力最尊重宪法吗?敌对势力如果把党赶下台,头一件事肯定就是废除这部宪法,这你们能否认吗?如果党不领导宪法,党就得下台;党下了台,宪法也就完蛋了。同志们,你们说,党不领导宪法能行吗?如果哪个人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,那我们也只好说:这个人比工农群众还无知,需要到广阔天地接受工农群众的再教育、再改造!

我们的党,好比诸葛亮,对于“宪法”这个阿斗,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!不公开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,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;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,也是不好的,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,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。所以,我考虑再三,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,开设政治课,让全国人民明白,第一,阿斗还是有的,诸葛亮也受他的领导,不会胡作非为的,放心好啦;第二,诸葛亮是最厉害的,是会呼风唤雨、撒豆成兵的;不听他的话,后果会非常严重的,严重到比地球爆炸还可怕!


——1961年,在秦皇岛召开的一次座谈会上的讲话


看完上面的讲话,不由深思,若不依法治国,那应该依照怎样的方式治理国家呢?翻开历史,并试图从中找到理由,会发现,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依靠士人阶级,也就是文人治理国家的习惯。而这个参与治理国家的文人也不是一般的文人,而是要熟读“四书五经”之辈。
稍有了解都会知道,所谓“四书五经”即是指指的是《论语》《孟子》《大学》和《中庸》四书,以及《诗经》《尚书》《礼记》《周易》和《春秋》五经,均为是中国儒家经典的书籍。为何要以这些书目作为选拔人才的指导?又为何单单选择这几本,而不选择其他?为何这些书目中都是宣讲道德,而没有提及历史?这些书目又对中国古代政治起到了怎样的作用?
其实这从历史中都可以找到答案,在古时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获得读书的权利,当时的统治者提倡的是用有知识的人统治没有知识的人;用有知识的人去教化没有知识的人。在政治上,行科举选拔出类拔萃的文人,再更久远一些的年代,还可举孝廉。但后者出任的官职往往要低于前者。那时的中国政治,可以说是道德政治。
除了杀人,奸淫,偷盗,谋反之外,大多数的纠纷都用协商来解决。在政府有文人出任官员,在地方上则用士绅、耆老。并逐渐形成了“凡讼之可疑者,与其屈兄,宁屈其弟;与其屈叔伯,宁屈其侄。与其屈贫民,宁屈富民;与其屈愚直,宁屈刁顽。在争产业;与其屈小民,宁屈乡宦,以救弊也。事在争言貌,与其屈乡宦,宁屈小民,以存体也。”用这样的精神来执行法律,以求与“四书”的训示相符合。
这是在民间,其次,在士人阶级当中,则以权势作为衡量各类道德规范是否妥当的习惯。如明朝一代名臣张居正,作为我个人,极为喜欢这个例子,因为他能够充分的说明“当你的权势到了可以钳制上皇的程度,那么做什么都是符合规定的。当然在失势之后,是否会受到清算,则是另外一码事了。”
通过历史的记录,我们可以达成这样一个人物形象:张居正眉目轩朗,长须,而且注意修饰,袍服每天都像崭新的一样折痕分明。他的心智也完全和仪表相一致。他不开口则已,一开口就能揭出事情的要害,言辞简短准确,使人无可置疑,颇合于中国古语所谓“夫人不言,言必有中”。以至于在万历年幼时,几乎事事都以张居正的话作为依据。
年少时的张居正,极富有正义感,庶吉士毕业后,他就被分配到翰林院当上了编修,在亲眼目睹了朝政懈怠、俺答烧杀的一幕幕惨象后,这位二十多岁的翰林官已然成为了一名标准意义上的愤青。为徐阶的学生,他曾多次写信给自己的老师,希望他挺身而出,对抗铲除祸国殃民的严党,却从未得到明确的答复。他不了解徐阶,也不了解自己:此时的他,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,而小人物的愤怒是毫无用处的。就是这么一个争议的人,在其年轻时多得当时之首付徐阶照顾,躲过了严氏父子的谋害,并进入内阁,出任阁臣,之后又利用手段,在徐阶被迫退走之后,驱逐了首付高拱,最终坐上了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。并苦心经营最终使得“万历中兴”。
这么一个看似清廉,正义的人,在其死后却被打出了原型:故太师张居正的被参是从一件事情开始的。皇帝下了一道诏书,内称,过去丈量全国的土地,出现过许多不法行为,主要是各地强迫田主多报耕地,或者虚增面积,或者竟把房屋、坟地也列入耕地,而地方官则以此争功。鉴于弊端如此严重,那一次丈量不能作为实事求是的税收依据。年轻的皇帝认为由于自己敏锐的洞察力而实施了一大仁政,给了天下苍生以苏息的机会。他没有想到,这道诏书虽然没有提到张居正的名字,但一经颁布天下,过去按照张居正的指示而严格办理丈量的地方官,已一概被指斥为佞臣;没有彻底执行丈量的地方官,却被田主颂扬为真正的民之父母。反张的运动由此揭开了序幕。大批严格办理丈量的官员被参劾,他们都直接或间接与故太师张居正有关。他们劣迹多端,而细加推究,其所以胆大妄为,后边盖有张居正的支持。这一运动慢慢地、但是有进无退地蔓延开去,而参与者也清楚地知道现在和当年劝谏夺情的时候,政治形势已经大不相同,他们揭发事实,制造舆论,使张居正的形象逐步变得虚伪和毒辣。到1582年年底,张居正去世仅仅半年,他已经被盖棺论定,罪状有欺君毒民、接受贿赂、卖官鬻爵、任用私人、放纵奴仆凌辱缙绅,等等,归结到最后,就是结党营私,妄图把持朝廷大权,居心叵测云云。
再加上有心人的操纵,又有高拱遗著突然现世,许多因素夹杂一处,最终使得在1583年夏季以前,万历已经褫夺了张居正三个儿子的官职,并先后发配,以至于其长子自杀身亡。同时,万历还撤销了张居正本人生前所得到的太师头衔。一代名臣张居正,在其死后,落了个家破人亡。
那么张居正为何直到死后却被清算呢?因为大权在握啊。以至于其出任首辅时,但有官员稍有不满,即被斥退,严重者更是被褫夺官职,贬为庶民。更有甚者则被“押至午门外,脱去袍服,受廷杖一百下。”|(廷杖是本朝处罚文臣的标准刑具,很多人在受刑时被立毙杖下,幸而得存者也在臀部留下了永久性的伤痕。)
凡此种种,皆可看出,在中国古代是没有法制观念的,当一个人没有权利时,则接受道德的统治;在出任官员后,则接受权利的统治。于是形成了层层叠叠,互相累加的官宦系统。同年,师生,姻亲,等等等等,都是官员之间互相提携帮助的理由。国家统治,是以熟读诗书的文人治理农民,他们不可能改进这个司法制度,更谈不上保障人权。法律的解释和执行离不开传统的伦理,组织上也没有对付复杂的因素和多元关系的能力。
这种思维方式,虽然发生于古代,却直接影响到近现代当权者的思想。除留洋归来,深受欧美思维影响的国父孙中山之外,再无任何人提出,并执行过分权的政治体系。但这种思维习惯,也深刻的影响着中国之庶民,以至民主之思维始终无法真正的生发。可以说,虽至现代,已有人在不断发出取得民主的呼声,但观者甚众,响应者极少。这也使得自古以来的习俗继续延续下去,始终没有得到过任何的变革。

1 条评论:

Mobius Universe 说...

你读的书好多啊。呃,我的知识根本不能跟你比啦。虽然我是买了很多书,也下载了很多书,但到手了就不想看了哈~

看到你喜欢谈论法律的话题,我也很高兴啊。希望你的探索不要在社会大众都有共识的地方就停止了,有时间有兴趣可以再寻找原因的原因。法学是很有魅力的,相信你为它投入精力后就会忍不住喜欢上它的。
(就是忍不住到处推销我的专业啊囧)